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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两会】中国金融家|余淼杰:建议提高个税起征点 提振居民消费

时间:2025-03-13 13:46:07  作者:  点击:

近日,全国人大代表,国际经济学会会士,辽宁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余淼杰接受《中国金融家》的采访,现将原文转载如下:

全国人大代表,著名经济学家、辽宁大学校长余淼杰:建议提高个税起征点 提振居民消费

3月1日起,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个税)汇算正式启动。不少人将迎来退税“惊喜”,拿到退税“红包”。全国两会期间,个税改革成为备受关注的热点话题。“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也被写进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

“提振居民消费、释放内需潜力亟需税收政策精准发力。”3月10日,《中国金融家》记者在辽宁代表团驻地采访了全国人大代表,著名经济学家、辽宁大学校长余淼杰,他告诉记者,“我今年准备了多份建议,其中有两份与个税改革和提振消费有关,分别是《关于适度调整优化个人所得税率,更好促进公平共享的建议》和《关于加快推动汽车及家电下乡以提升居民消费的建议》。”

优化个税制度具有必要性和紧迫性

“2024年,中国经济在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和内部结构性矛盾中持续承压。尽管宏观经济呈现复苏态势,但消费动能不足、收入分配差距扩大、国际税收竞争加剧等问题仍制约高质量发展进程。”余淼杰认为,在此背景下,优化个人所得税制度成为深化财税改革、激活内需潜力、促进社会公平的关键抓手。

余淼杰介绍,当前个税起征点(6万元/年)使月收入5000元至1.6万元的工薪阶层综合劳动成本较高,叠加教育、医疗、养老等刚性支出上升,可支配收入增长空间受限,直接抑制消费升级意愿。与此同时,当前我国收入分配矛盾依然突出,2024年基尼系数攀升至0.465,远超国际警戒线(0.4)。现行个税制度对劳动收入与资本收益的差异化调节不足,工薪阶层承担主要税负,而资本性收入征税力度薄弱,进一步加剧“劳动重税、资本轻税”的结构性失衡。对此,通过个税改革定向减轻中等收入群体负担、强化资本利得调节,成为破解“消费疲软—收入分化”恶性循环的关键突破口。

“全球产业链重构背景下,税收政策成为各国争夺高端资源的核心工具。降低最高税率、完善跨境税收协调机制,已成为提升国际竞争力、服务‘人才强国’战略的必然选择。”余淼杰表示,推动共同富裕也需强化税收对三次分配的调节功能。

建议提高个税起征点至每年10万元

对于适度调整优化个人所得税率的具体措施,余淼杰建议提高个税起征点,定向减轻中等收入群体负担。具体而言,他建议将综合所得起征点提至10万元/年,叠加赡养老人、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后,家庭年免税额度可达16万元(10万元起征点+3.6万元赡养老人+2.4万元子女教育+其他扣除),覆盖年收入12万元至16万元的中等收入群体。这将大大释放消费潜力,拉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

余淼杰建议同步在北上广深等高成本区试点10万元/年起征点,重点缓解高房价挤压效应;中西部地区则通过“赡养老人扣除翻倍+返乡就业补贴”组合,激活县域基础消费市场。通过“全国普调+区域试点”双轨策略,保障中等收入群体普惠减负,并差异化破解区域消费抑制难题,为“提低扩中”目标提供多层次支撑,为稳定社会、公平共享注入核心动能。

其次,降低最高边际税率,提升国际人才竞争力。余淼杰告诉记者,现行个税最高边际税率45%已偏离国际竞争力基准。余淼杰建议将最高税率降至40%,与美国(37%)、新加坡(24%)等经济体接轨,缩小高端人才税后收入差距。此外,可设立跨境人才税收特区,对符合条件的境外专家实行“五年免税期”,参考深圳市境外人才税收补贴政策,为境外高端人才提供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我国税率与政策的调整不仅是税制优化,更是全球创新要素配置能力的战略升级,为我国核心技术攻坚战储备关键人力资本。”余淼杰说。

党的二十大提出“规范财富积累机制”以来,我国慈善捐赠规模持续扩大,但捐赠主体结构失衡问题突出,我国慈善捐赠长期依赖企业主导,个人捐赠占比较低。究其根源,我国税收激励政策存在制度短板:现行政策规定个人捐赠税前扣除限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的30%,且不可跨年度结转。实物捐赠需通过指定机构评估并开具票据,流程周期长达1—2个月,严重抑制民间公益活力。

因此,余淼杰建议提高个人捐赠的税前扣除比例,建议从当前的30%提升到40%-50%,并允许未使用额度跨年度结转,最多延续五年。这样一来,不仅能激励更多人参与公益,也能让捐赠行为变得更加可持续,并引导社会资源填补公共服务缺口,可形成“富人多捐、中产减负、穷人受益”的分配调节链条,实质性推动“提低、扩中、调高”目标落地。

加快推动汽车及家电下乡提升居民消费

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在部署今年工作十大任务时,将“大力提振消费、提高投资效益,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放在第一位。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推进,农村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农村消费潜力巨大,消费观念逐步转变,对汽车、家电等耐用消费品的需求日益旺盛。

“2024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出口跨越20万辆门槛,标志着我国汽车产业国际竞争力显著提升。在此背景下,推动汽车、家电下乡,释放农村消费潜力,对扩大内需、稳定经济增长、促进共同富裕具有重要意义。”余淼杰告诉记者,汽车、家电作为重要的消费品类,产业链长、关联度高,加快汽车、家电下乡能够带动相关产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动力。与此同时,能够改善农村居民生活条件,提升生活品质,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共同富裕,还能够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因此,余淼杰建议结合五部门《关于开展2024年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的通知》,推动汽车及家电下乡,提升居民消费。

一是扩大汽车、家电的补贴目录范围,释放农村消费潜力。余淼杰建议扩大补贴目录范围,重点支持新能源汽车、载货车以及智能家电、节能环保型家电等产品。载货车作为农村生产的重要工具,扩大新能源载货车的补贴车型,能够满足不同的农业生产需求,助力农村经济发展。同时,扩大白色家电、智能家电、节能环保型家电的补贴目录,在提升农村居民生活品质的同时引导农村居民选择节能产品,促进绿色消费。

二是加强新购、置换的政策补贴力度,激发农村消费活力。余淼杰建议,在现有基础上,适度提高新能源汽车、载货车以及智能家电、节能型家电等产品的新购补贴比例,对以旧换新购买新能源汽车、节能家电等产品的农村居民给予更高补贴,降低农村居民购买成本,提升购买意愿,促进消费升级。同时,优化补贴申请和发放流程,提高补贴效率,方便农村居民享受政策红利。

三是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健全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和旧家电回收体系。余淼杰表示,可结合农村道路、停车场等实际情况,科学规划充电桩布局,优先在乡镇中心交通枢纽等区域建设公共充电桩。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充电设施建设,对建设运营企业给予政策支持和资金补贴,加快充电桩建设进度。定期维护充电设施运营,确保充电桩安全可靠运行,为农村居民提供便捷高效的充电服务。

“此外,还要优化产品供给结构,加强政府与电商平台的联通。鼓励企业研发生产适合农村市场的汽车、家电产品,满足农村居民多样化需求。”余淼杰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