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中国在国际贸易和经济发展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在“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中国在签署《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之后,正寻求通过《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进一步深化区域一体化。
针对这一议题,本期介绍《China Economic Journal》2021年第14卷第2期发表的论文“Understanding RCEP and CPTPP: from the perspective China’s dual circulation economic strategy”(《理解RCEP与CPTPP:基于中国“双循环”经济战略的视角》),由蒋海威(北京大学)和余淼杰(北京大学)合作发表。

研究背景
20世纪中期以来,全球贸易经历了长期扩张;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贸易模式变化,国际贸易进入新一轮经济全球化阶段,世界经济规模也随之扩大。过去由发达国家主导的世界贸易格局正在发生转变,新兴市场国家成为推动国际贸易发展的新动力。中国改革开放使其从封闭经济体转变为开放经济体。中国通过对外贸易和投资开放,实现了高速经济增长,并在2008年金融危机和2020年新冠疫情冲击后表现出较强韧性。过去,中国采取出口导向型贸易模式,主要目标是通过鼓励出口、限制进口来追求贸易顺差,并通过出口补贴、汇率政策等措施推动对美国等发达经济体出口。同时,中国长期吸引发达经济体外国直接投资,并通过“以市场换技术”战略实现技术进步。
然而,随着劳动力成本优势逐步减弱,中国需要从需求驱动转向供给驱动,从传统开放模式转向更高水平开放。2017年以来,中国提出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培育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面对新冠疫情、国际政治经济安全格局变化等挑战,中国提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即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该战略并非封闭的国内体系,而是开放的国内国际双循环,其中国际循环仍发挥重要作用。

图1 四个主要国家的贸易趋势(2009至2019年)
数据来源:WTO database
中国与RCEP、CPTPP的经济联系
2000—2019年,中国从CPTPP成员进口的货物占中国货物进口总额的22%—29%,约比中国从RCEP成员进口的比例低10个百分点。中国对RCEP成员的货物出口份额虽有波动,但整体高于对CPTPP成员出口份额。由此可见,在货物贸易方面,RCEP对中国更为重要,但RCEP和CPTPP并不能相互替代。两者共有7个成员国,即澳大利亚、文莱、日本、马来西亚、新西兰、新加坡、越南,这些国家与中国贸易联系密切,并占中国与CPTPP成员贸易额的80%以上。

图2 中国与RCEP和CPTPP成员国的货物贸易量
数据来源:UN Comtrade database
2000年以来,中国与两个贸易集团的服务贸易占比总体下降,但2014年以后开始回升。2000—2019年,中国从RCEP成员进口服务的份额高于从CPTPP成员进口服务的份额。中国对CPTPP和RCEP成员的服务出口份额分别为12.14%和11.01%。无论服务进口还是服务出口,中国与RCEP成员的服务贸易很大程度上依赖上述7个共同成员国。

图3 中国与RCEP和CPTPP成员国的服务贸易量
数据来源:UN Comtrade database
总体来看,中国与CPTPP和RCEP成员均具有紧密贸易联系。中国与两个自贸协定成员之间的货物进出口均占中国贸易总额20%以上,服务进出口近年来也呈上升趋势。但中国与这些国家之间仍有进一步合作空间,RCEP和CPTPP将有助于释放这一潜力。
RCEP与CPTPP的比较
RCEP最早于2011年提出,并得到中国支持。最初,RCEP被视为一个包容性协定,用以与美国主导的TPP竞争。虽然RCEP并不完全达到CPTPP的规则水平,但它有助于显著降低签署国之间的贸易壁垒,尤其是在货物贸易方面。CPTPP则通过削减或取消成员之间关税,推动货物和服务贸易自由化,并开放成员市场中的外国投资。
与RCEP相比,CPTPP更加强调服务业开放。二者主要差异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RCEP更重视灵活性与规则之间的平衡。RCEP成员经济规模较大、人口覆盖广,成员发展水平差异明显;CPTPP则是一个更加全面、严格的自贸协定,在劳工、国有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数字经济等规则上标准更高。
第二,RCEP开放深度和广度低于CPTPP。RCEP零关税覆盖率超过90%,且对农产品保留一定配额;CPTPP则强调99%零关税、零补贴、零壁垒。
第三,在服务贸易和外国投资准入方面,RCEP采用正面清单与负面清单结合,CPTPP则完全采用负面清单。RCEP议题仍主要集中于传统国际贸易领域,不包含劳工、环境保护、竞争与国有企业等条款;在电子商务方面,RCEP也没有禁止数据本地化形成数字贸易壁垒的条款。
中国通向CPTPP之路
加入CPTPP有助于改善中国国际贸易环境和地缘经济生态,为经济发展和合作创造更好机会,也有助于中国参与全球价值链和产业链调整重构。在国内制度创新方面,加入CPTPP将推动相关制度和政策改革,提高中国开放程度,并促进中国融入国际经贸规则体系。中国通过参与国际经贸规则制定,也可以推动全球治理体系改革、融合与深化。同时,中国可能加入CPTPP也将有助于国际贸易规则体系改革。CPTPP关于服务业开放、知识产权保护等新规则超越以往自贸协定范围,代表未来国际合作改革方向。中国参与这些规则的制定和形成,有利于维护国家利益,增强国际规则制定中的话语权。
同时,CPTPP和RCEP都属于新一代自贸协定,不仅关注贸易本身,也包含与自由市场和公平竞争有关的政治、社会目标。客观上,CPTPP在若干领域领先于RCEP。日本作为CPTPP主导者之一,曾表达扩大该协定的计划,同时日本曾表示中国可能无法加入该自贸协定。因此,在美国和日本的政治经济压力下,中国加入CPTPP之路不会平坦。只有通过更深层次改革,中国才可能在知识产权、国有企业改革、劳工权利等规则方面达到CPTPP标准。
下一步高水平开放实践
中国将以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实施开放政策,更好参与国际经济合作。随着生活水平提高和产业升级加快,国内对高端消费品、中间品、资本品和服务的需求增长,但国内供给仍不足。中国应通过国内改革畅通供给渠道,促进供需匹配,形成高效、充分开放的国内市场。打造市场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有助于有效实施RCEP。同时,由于不同自贸协定规则存在差异,中国必须通过更好的市场环境提升市场竞争。为满足CPTPP严格要求,中国需要推进一系列创新性改革,这里的创新不仅包括技术进步,更根本的是制度和规则创新。
从长期看,中国应围绕“双循环”战略推进改革:第一,通过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优化国内法治环境,鼓励创新,缩小与发达国家在核心产业方面的差距。第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规范国企监管,以中性原则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并按照相关自贸协定中的国有企业定义推进分类管理,提高整体效率。第三,在数字经济时代加快数据保护立法,完善数据要素相关法律法规。同时,中国应参与国际数据监管和跨境数据流动机制建设。第四,通过立法完善劳动法和保护劳动权利,吸收CPTPP等国际劳工标准中的有益因素,将尊重和保护劳动者权利纳入国内劳动法律体系,推进中国特色劳动法律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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