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快速增长,已成为许多国家热议的焦点。本期推介一篇发表于《China Economic Journal》2016年第2期的文章,题目为《The exceptional performance of Chinese outwrad direct investment firms》,由余淼杰教授与田巍、张帆合作。该文研究发现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以及中美双边投资协定对中国制造业的总体影响是积极的,对外直接投资显著提高了制造业企业的生产率和盈利能力。

研究背景
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国的对外直接投资(ODI)呈现爆发式增长。中国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从2002年的299亿美元增加到2011年的3265亿美元,在这一时期增长了近10倍。2014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流量占全球直接投资流量的7.6%,在全球排名第三,仅次于美国和日本,在发展中国家中排名第一。中美双边投资协定(BIT)更多侧重于外国直接投资的市场准入规则,该谈判的启动与推进为中国企业提供了更多海外投资机会。
为全面理解中美双边投资协定的作用,本文旨在探究对外投资活动是否有利于中国制造业企业。即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企业在企业生产率和企业盈利能力等经济指标方面是否表现突出。若果真如此,中国企业赴海外投资将大有裨益。相应地,鉴于美国目前是中国企业重要的对外直接投资目的地之一,中国政府积极参与正在进行的中美双边投资协定谈判将是明智之举。
数据说明
本文使用数据包括中国商务部的投资分类数据以及中国国家统计局的企业数据。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数据变量包括:企业名称、企业海外子公司名称、所有制类型、投资模式以及对外投资额。企业数据涵盖了2000年的162885家企业和2008年的410000家企业,平均总产出占中国全部制造业部门年产出总值的95%。

实证分析
本文通过构建回归模型研究对外直接投资企业的绩效,其中被解释变量为全要素生产率(TFP)的对数,核心解释变量为企业的ODI虚拟变量,表示该企业 是否从事海外直接投资。TFP的测算基于Olley和Pakes(1996),以及余淼杰(2015)的研究方法。
根据估计结果(表2),第(1)列提出其他控制变量,仅将ODI虚拟变量作为解释变量的回归系数显著为正,表明进行对外直接投资的企业更具生产效率;第(2)列纳入年度固定效应和企业固定效应,结论依然成立;其余两列分别新增企业所有制类型和企业规模变量,第(4)列的回归结果表明,与非海外投资企业相比,对外直接投资企业的生产率高出0.11。同时,根据回归结果还发现,国有企业的生产率较低,而外资企业的生产率较高;无论是以员工人数对数还是企业资产对数衡量,规模较大的企业生产率更高,出口企业的生产率也更高。

2004年后,人们普遍认为中国已越过刘易斯拐点,即中国的劳动力供给不再是无限的,则中国在劳动密集型产业中的比较优势将随时间推移而缩小。因此中国劳动密集型的制造业企业将更多地参与到对外直接投资中。表3的回归结果旨在验证这一假设。首先将整个样本分为两组:劳动密集型行业和资本密集型行业。第(1)列仅包含纺织和服装行业企业,其ODI回归系数为正但不显著,其可能原因是纺织和服装行业中从事海外直接投资的企业数量不多;第(2)列纳入了所有劳动密集型产业,ODI回归系数显著为正,说明中国制造业中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海外直接投资企业,其生产率往往高于同行业未进行海外直接投资企业。同时在表3的第(3)和(4)列的资本密集型产业回归结果中,未有相应发现。

表4第(1)至(4)列以行业海外直接投资占比为解释变量,对企业全要素生产率进行回归分析。结果表明,海外直接投资行为能够提升行业内其他企业的生产率。一个行业内的海外直接投资规模越大,该行业所有企业的生产率就越高。

研究结论
本文发现,开展对外直接投资的中国制造企业比未开展对外直接投资的制造企业具有更好的经济表现。总体而言,ODI企业的生产率和盈利能力均高于非ODI企业。行业分析表明,这种优异表现对劳动密集型产业尤为显著。同时,ODI活动能够提升同行业内其他企业的生产率,同一行业内的ODI规模越大,该行业所有企业的生产率就越高。
政策启示
中美双边投资协定将有利于中国企业进行海外投资并成为全球参与者,这也将惠及中国国内企业。中美双边投资协定也将有助于中国国内对外直接投资框架的改革。中国的监管框架已从限制对外直接投资,转变为促进、支持,再到鼓励,但其中仍存在强烈的行政管控因素,未能给予中国企业足够的海外投资激励。为了使国内法规与双边投资协定保持一致,中国应提高对外直接投资国内法规的透明度并简化相关流程,国内法规的改革也将推动中国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
从长远来看,中美双边投资协定和对外直接投资有助于中国企业提高生产率和盈利能力。因此,中国谈判代表应坚定不移地表明,中国致力于通过谈判与美国缔结双边投资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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