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经辽宁省人民政府决定,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奖・成就奖(第四届)获奖入选者名单正式揭晓。全省共五位社科专家获得奖励,我校余淼杰教授、刘剑文教授荣列其中。
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奖・成就奖是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最高奖项,每3—5年评选一次。该奖项旨在评选出一批政治坚定、学风严谨、作风端正、在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研究中开辟出新领域,在国内外有重要影响和较高声誉,在应用研究中创造性地回答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为各级党委、政府提供重要的决策咨询和意见建议,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和人才培养等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取得显著成绩的专家学者。我校两位专家以其多年的研究积累和突出贡献,在经过了层层推荐、严格审查和评议后获此殊荣,彰显了辽宁大学领军社科研究专家的实力和风采。
余淼杰教授现为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辽宁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辽宁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是国家级人才项目特聘教授、国家杰青、北京市卓越青年科学家,北京大学博雅特聘教授,商务部经贸政策咨询委员会委员。系黄廷芳/信和青年杰出学者、美国戴维斯加州大学经济学博士,是全球经管类前1%高引论文经济学者,也是迄今为止唯一获得“英国皇家经济学奖”的华人学者,获奖论文被评为全球经济学顶刊之一的Economic Journal自1891年创刊以来最具影响力的三篇论文之一。主要研究领域为国际贸易、世界经济和中国经济发展。兼任中国世界经济学会副会长、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数量经济学会副会长、中国工业经济学会副会长、财政部“中美研究智库联盟”理事、金砖国家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中方工作机制专家委员、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中方研究课题组组长。曾在Economic Journal、《经济研究》《管理世界》《经济学季刊》等国内外顶级和一流期刊上发表论文超过170多,出版中英文专著、教材、时评随笔23部。主持国家哲学社科重大课题、重点课题、教育部人文社科重大项目多项。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面上基金、北京市卓越青年科学家项目等多项课题。主持的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结项考核优秀。代表性专著获全国人文社科研究最高奖—第七届吴玉章人文社科研究奖、全国发展经济学研究最高奖—张培刚发展经济学奖、教育部哲学社科科学优秀成果奖(两次)、北京市哲学社科优秀成果奖,并五次获得两年一度的全国国际贸易研究最高奖—安子介国际贸易研究奖。同时著作论文获得刘诗白经济学奖、胡绳青年学术研究奖、全国贸易发展研究奖。在《经济研究》上独著论文获得首届中国青年经济学家奖。在教学方面,曾为美国加州大学、香港大学、北京大学、辽宁大学开设多门课程,曾获北京大学高等教育成果特等奖、北京大学教学优秀奖、曹凤岐金融学教学奖。撰写教材获得北京大学优秀教材奖,并为全国多个一流高校采用。目前担任教育部首批中国经济学教材主编。在社会服务方面,曾被联合国、亚洲发展银行、财政部、商务部、国务院参事室、团中央和多个地方政府聘为专家顾问。曾被专门邀请到联合国总部作中国经济发展报告。作为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两会期间接受新华社等各级各类媒体采访60余次,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和辽宁省委决策部署,围绕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认真开展调研,提交了8篇建议,以履职实效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以自己的亲身感受和调研成果积极向外界推介辽宁,展现辽宁新发展、新变化。
刘剑文,法学博士、法学博士后,辽宁大学特聘教授、国家级人才项目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兼任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顾问、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财政部法律顾问、国家税务总局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级或者部级课题30余项。在《中国社会科学》(3篇中文、1篇英文)《中国法学》(4篇中文、1篇英文)《法学研究》(2篇)《人民日报》(5篇)等权威期刊、报纸发表论文250余篇,多篇论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等转载。出版《法治新时代的公共财政监督》(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走向财税法治——信念与追求》《理财治国观——财税法的历史担当》等著作50余部。科研成果曾获全国高等学校科学研究(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中国法学会优秀成果奖二等奖、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三等奖等。教学课程“财政税收法学”获评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2006、2017年两次为全国人大常委会作法制专题讲座。担任全国人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起草小组顾问,全国人大财经委委托项目《税收基本法(税法通则)》起草组组长,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委托项目《税法总则》起草组组长,国家税务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改评估组组长。参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等单行税种立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10余部法律的起草与修改工作。
辽宁省政府在奖励决定中向全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发出倡议:要向获奖者学习,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做到方向明、主义真、学问高、德行正,真正成为先进思想的倡导者、学术研究的开拓者、社会风尚的引领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要坚持中华文化立场,坚定为人民做学问的志向,把研究回答新时代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作为主攻方向,聚焦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开展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问题研究,努力推出高质量研究成果,切实为辽宁振兴发展述学立论、建言献策。要深化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提升学术原创能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作风学风建设,强化学科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为实现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